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。
重要內容提示:
l 被擔保人名稱:寧波梁祝文化產業(yè)園開發(fā)有限公司
l 本次擔保金額:33000萬元
l 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:45000萬元
l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:否
l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:無
一、擔保情況概述
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開了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,會議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公司2017年度擔保額度的議案》,同意本年度公司對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核定為355,000萬元人民幣,子公司對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額度核定為30,000萬元人民幣。上述擔保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(質押)擔保,并自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一年內簽署有效;其中,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寧波梁祝文化產業(yè)園開發(fā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梁祝公司”)提供融資擔保的最高限額為不超過人民幣175,000萬元。詳情請見2017年4月22日、2017年5月16日分別披露于《中國證券報》、《上海證券報》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(www.sse.com.cn)上的公司《為子公司提供擔保公告》(臨2017-010)、《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》(2017-015)。
2017年9月14日,公司根據上述決議與交通銀行寧波分行(以下簡稱“交通銀行”)簽署了相關《保證合同》。
二、被擔保人基本情況
被擔保單位名稱:寧波梁祝文化產業(yè)園開發(fā)有限公司;注冊地點: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(qū)高橋鎮(zhèn)梁祝村梁祝路12弄31號;法定代表人:王維和;經營范圍:房地產開發(fā)、經營;旅游景區(qū)開發(fā)、管理;文藝活動的組織策劃服務;工藝品的零售;園林工程施工;商業(yè)廣場管理;物業(yè)管理服務;停車服務;自有房屋租賃(位于海曙區(qū)高橋鎮(zhèn)金星村,產權歸寧波梁祝文化產業(yè)園開發(fā)有限公司所有)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。擔保單位持股比例:公司持有其100%的股權。
梁祝公司最近一年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(經審計):
(單位:萬元)
2016年12月31日 |
2016年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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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產總額 |
負債總額 |
銀行貸款總額 |
流動負債總額 |
資產凈額 |
營業(yè)收入 |
凈利潤 |
188,109 |
150,832 |
55,905 |
109,797 |
37,277 |
1,360 |
-4,721 |